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管理学,专业类为旅游管理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3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旅游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本专业要求掌握旅游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旅游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旅游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科学的学习和思维方法,具有运用旅游管理文献资料和相关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一定的创新思维能力;
3.熟悉国家旅游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了解国内外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5.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和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
6.掌握创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基础和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