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租凭会计
一、租凭会计概述
[多选]按租赁目的不同,可以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名词解释]租赁会计:是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对企业租赁活动进行综合、全面、连续和系统地反映、监督和管理。
[名词解释、简答]担保余值:对承租方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传闻值;对出租方而言,是指承租方的担保的资产余值。
二、经营租赁业务会计
[单选、名词解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初始直接费用是指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
[单选]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应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推销。
[核算]经营租赁业务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三、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多选]满足下列之一或数条标准的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
(1)租赁期局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所有权判断标准)。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5%)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留购价判断标准)。
(3)资产的所有权即使不转让,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不用年限的大部分(≥75%)。
(4)租赁开始日,就承租人而言,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90%)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90%)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价值补偿性标准)。
[名词解释、简答]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如租金)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如行使优惠选择权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或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单选、名词解释]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核算]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规定。
[名词解释、单选]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一般是等额的)+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或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款项)+支付的其他款项
[名词解释、单选]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租金×年金现值系数+担保余值×复利现值系数
[单选]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四、售后租回业务会计
[名词解释]售后租回:是指企业将自制或外购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的方式。
[单选]对于融资租赁性质的售后租回业务,承租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单选]对于经营租赁性质的售后租回业务,承租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核算]售后租回业务的会计核算。